对于招标业主来说,规划好招标活动的各个环节流程以及内容事项是为关键的,开启一个环节需要做什么、一个环节的结束之后需要做什么都要明确清楚。
中标公告发布后,投标文件公开吗?
对于这个问题,业界有两种观点。种观点认为,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能公开。因为《关于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规定的很明确,“采购项目信息,包括采购项目公告、采购文件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、采购结果等信息,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”。该通知明确“采购文件”指的是招标文件、竞争性谈判文件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,但没有明确规定包括投标文件。
另一种观点则认为,投标文件虽然不属于强制公开的范畴,但是公开了能充分体现采购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有利于供应商之间的相互监督,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围标串标、造等不诚信行为,促进采购诚信体系建设。何况,已经有一些地方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开,并没有收到侵犯商业秘密的质疑和投诉。这就足以从侧面证明此项内容不属于商业秘密。因此,从采购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考虑,应该依申请公开投标文件。
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要公开。理由是《采购法》十一条规定了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,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。”那么投标文件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呢?根据行政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》二条,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
其中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、程序、产品配方、制作工艺、制作方法、管理诀窍、、货源情报、产销策略、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。同时,我们了解到公布投标文件的地区是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发文明确,并且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就知道并且已同意公开其投标文件。而在上述案例中,当地并没有发文明确要求公开投标文件,也没有在供应商投标时告知中标后需公开投标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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