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中标,以前的规定明确评标方法有投标价法、综合评估法或其他方法。其中采用价中标,其投标价格不得成本价。但是在实际招投标中并没有严格执行此项检查,投标看报价,报价所占的比重很大,谁的报价低,谁中标。这种风气盛行,往往的投标人为了让自己比竞争对手有投标竞争力,将价格往低处报价,即使报价过低,也不启动价格认定程序,有时候导致投标人不计成本地恶性竞争。
而此次招标投标法修订意见稿明确,投标人不得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竞标。评标发现投标报价异常,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,并提供必要的明材料。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,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,应当否决其投标。
由此可见,投标价也是要求的,已经将有意竞争的“价中标”的问题大家都诟病的排除在外了。说明经评审的投标价,是指满足招标条件的实质性要求,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可为中标候选人,但投标价格且异常成本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除外。
关于投标异常,怎么算异常,报价多少算异常呢?规定中并没有明确,这个要评标来把握和认定。
版权所有 ©2024-09-17 豫ICP备2023027918号-1
河南集标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.